6.在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臨聘的市外戶籍人員,配偶是深圳戶籍的,是否還要求臨聘滿5年以上才能報考?
答:這屬于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深圳戶籍人員報考的情況。此類人員報考條件與深圳戶籍人員一致。即報考不要求臨聘滿5年以上,報考年齡為40歲以下。
7.市外戶籍在深圳雇用滿1年以上的雇員或連續(xù)臨聘滿5年以上的臨聘人員按本市戶籍人員報考的,其雇用或臨聘的截止時間怎么計算?
答:市外戶籍人員在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雇用滿1年以上的雇員或連續(xù)臨聘滿5年以上的臨聘人員,目前仍在崗且按本市戶籍人員報考的,均截至2011年10月31日。
8.報考資格初審時非全日制學歷的需不需要提供學歷驗證證明?
答:非全日制的學歷證書資格初審時不需要提供驗證證明,但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時需要提供驗證證明。
對在報考資格初審時提供假學歷證書的,5年內取消其參加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的資格。
9.報考者深圳戶籍的戶籍本(戶口卡)已經辦好,但身份證正在辦理當中,且到筆試和報考資格初審時仍不能辦好,這種情況能否報考?
答:在10月31日之前,已經辦好深圳戶籍本(戶口卡)的報考者,可按深圳戶籍人員報考;深圳的身份證還沒有辦好的,提供戶籍本(戶口卡)原件、原身份證原件以及辦理深圳身份證的回執(zhí)原件作為證明。
10.招考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如英語四、六級證書,會計證,職稱證等),如報考者已通過相關考試,且已知道考試成績,但沒有取得相關證書,這種情況能否報考?
答:按招考公告的要求:"招考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止2011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此之前獲得崗位要求的證書。"據此,報考者必須在2011年10月31日之前取得相關的證書原件才能報考,否則視為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