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認真填寫《2012年度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計劃申報表》、《2012年度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職位條件申報表》、《2012年度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計劃管理范圍統(tǒng)計表》。填寫時部門、專業(yè)等名稱要用規(guī)范的全稱。申報計劃以書面報告形式,說明申報情況和理由。
六、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招錄公務員申報計劃、職位條件,由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管理范圍審核,經縣級黨委、政府研究同意后上報設區(q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設區(qū)市級機關招錄公務員申報計劃、職位條件,按管理范圍報本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設區(q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管理范圍,對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和設區(qū)市級機關招錄公務員申報計劃、職位條件進行審核,經設區(qū)市有關領導批準后按管理范圍分別上報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省直部門按管理范圍,向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申報公務員招錄計劃、職位條件。
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招錄公務員申報計劃、職位條件,按組通字〔2004〕50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即縣級法、檢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空缺編情況,編制計劃和職位條件,經縣(市、區(qū))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后,分別報市級法、檢部門;市級法、檢部門將本級和縣級法、檢部門招錄計劃、職位條件報市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后,分別報省級法、檢部門審核匯總;省法、檢部門審核匯總后報省委組織部。
七、長期空編的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要及時申報公務員錄用計劃、職位條件,連續(xù)兩年不申報的,要書面說明原因和情況。
省直各部門和各設區(qū)市請于2011年11月20日前,將申報報告、加蓋公章的《2012年度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計劃申報表》、《2012年度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職位條件申報表》、《2012年度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計劃管理范圍統(tǒng)計表》及Excel格式電子表格,及時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
聯(lián)系方式:
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
電話(傳真):0311—87907002
電子郵箱:gwyglc1204@126.com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規(guī)劃統(tǒng)計處:
電話(傳真):0311—88616110
電子郵箱: feng8780@hotmail.com
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
電話(傳真):0311—87909482
電子郵箱:Hbksly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