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衢州法院招錄司法雇員公告(21人)
根據《關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員隊伍建設的意見》,經研究,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統一組織全市法院招錄司法雇員。具體方案如下:
一、崗位職責
司法雇員主要協助法官從事庭前準備、案件審理過程中程序性、事務性輔助工作以及法官交辦的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
二、招錄人數及方式
全市各法院招錄人數(見附件1)。本次招錄分為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和面向現有編外司法輔助人員招錄兩種方式。
三、招錄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二)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法律專業(yè)優(yōu)先;
(三)年齡18周歲至28周歲(1992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招錄法院需要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員的薪酬待遇,具體咨詢各招錄法院。
五、招錄程序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錄報名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0年4月10日至4月16日,報名截止時間2020年4月16日17:00,以郵件收悉時間為準,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2020年衢州法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附件2)。每人限報一個單位。不符合報名條件及填寫虛假信息的,將取消錄取資格。
《報名表》填好后請發(fā)送至指定郵箱
報名郵箱:qzlbrlzy@126.com
聯系電話:0570-3049005
(二)資格審查
審查在實際操作結束后進行,審查不合格之空出名額,可按成績高低遞補入圍面試。
(三)考試
1.考試形式科目
(1)筆試:《綜合+寫作》。
(2)實際操作:《計算機操作》。
(3)面試:結構化公共題。
2.考試分值
(1)筆試+實際操作=70%(筆試、實際操作在70%中所占份額各半)
(2)面試=30%
注:
筆試、實際操作總分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入圍面試。
筆試、實際操作、面試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筆試、實際操作、面試總成績相同,各科分成績亦同,以法律專業(yè)學歷優(yōu)先錄取。
三科目皆以百分制作為卷面分。
面試入圍指標:按招錄人數的1:2定。
3.準考證領取
(1)時間地點:見“衢州人才網”(https://www.qzrcw.com) 公告。
(2)領取條件:
報考人員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及《2020年衢州法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附件2)。
4.考試時間地點
(1)筆試和實際操作見《準考證》。
(2)面試見“衢州人才網”(https://www.qzrcw.com)公告。
5.成績公布
見“衢州人才網”(https://www.qzrcw.com)公告。
(四)體檢、考察
根據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考察內容: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員的招錄條件。
(五)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信息在“衢州人才網”(https://www.qzrcw.com)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缺額時,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
招錄單位指導被錄用人員與經人社部門許可的第三方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確定。
六、其他事項
(一)工作經歷計算至2020年3月31日,戶籍以2020年3月3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二)面試結束后的一周內,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報名人數不足招錄人數2倍的,報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批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開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招錄職位取消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改報,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
(四)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xù)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五)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信息,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六)如有疑問,可咨詢各招錄法院。
(七)本次公開招錄有關信息將在“衢州人才網”(https://www.qzrcw.com)網站公布,請考生留意。
(八)對招錄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監(jiān)察室,舉報電話:0570-8889343。
點擊下載>>>
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0日
更多浙江省招警信息請點擊【浙江招警資訊】查看
